各单位:
根据衡水市《关于转发省人社厅<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(衡人社字〔2018〕62 号)精神,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〔2018〕117号)转发给你们,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,结合本单位实际,按照文件要求,积极宣传,认真筛选,务必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10室。
联系人:梁晓辉
电 话:0318-6016029
附件:《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〔2018〕117号)http://www.hbrsw.gov.cn/a/tongzhi/2018/0413/6015.html
人事处
2018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