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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

【来源:关于表彰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| 发布日期:2014-04-21 】

衡水学院

关于表彰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

201433号(通报)

各单位:

近年来,在校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全校教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坚持科学发展观,团结奋斗、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、无私奉献,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。在庆祝第三十个教师节之际,经研究决定授予应用化学系等6个单位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授予周文杰等43名同志“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,授予吴海涛等33名同志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

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,谦虚谨慎,再接再厉,再创佳绩。全校广大教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,振奋精神,锐意进取,争做育人模范、教学楷模,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
 

附件:衡水学院2014年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

 

衡水学院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

 

一、先进集体(6个)

应用化学系、经济学与管理学系公共外语教学部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招生就业处

 

二、优秀教师(43名)

周文杰、梁晓辉、孙阳阳、高永、姚红静、秦亚芹、杨桂侠、任彤彤、安晓红、李洪良、杨婧、孙兰敏、冯俊丽、陈萍、刘璐、李永壮、殷春英、王学军、郭海丽、王焕英、张素芳、张丽军、欧阳汝欣、吴荣荣、时丽冉、朱佳宇、刘东兴、王辉、张宏磊、藏威、杨文龙、郑鹏、王静、严超、李世东、靳晓娜、徐蕾、郭金玲、张洪玮、张焕荣、高剑嵘、刘芳、董国英

 

三、优秀教育工作者(33名)

吴海涛、张志臣、魏贵娟、安志宏、张兰训、邢广恩、白丽荣、吴超、井文华、刘栋、张兵、李英霞、张素薇、赵艳、徐晓莉、栗军、刘洁晶、韩伏彬、马光、张士军、李超、辛书刚、王鹏、魏新哲、王育才、柳孝文、马然、潘文、刘淑梅、王伶俐、张?、渠彩霞、苑津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