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现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<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(衡人社字[2021]35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文件要求,积极宣传,于3月24日下午4: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(申报材料中所列奖项、科研成果等必须有原件支撑)报人事处410室,电子版以“姓名+省特贴”格式命名打包发送至:rsc410@126.com,逾期不报,视为放弃。
附件:1.衡人社字[2021]35号
2.冀人社字[2021]51号
3.相关表格
人事处
2021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