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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学院关于做好二0一九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

【来源:衡水学院关于做好二0一九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| 发布日期:2019-08-01 】

 

根据省职改办关于《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〔2019221号)的总体要求和市职改办工作安排,按照《衡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(试行)》(办字〔201518)文件要求,现就2019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

(一)成立职改工作领导小组

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。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,学校成立职改工作领导小组。

  长:田 

副组长:宋根壮  宋庆喜  王光远  宋连治  朱凯峰

  员:陈彦芬      刘洁晶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职称评审日常具体工作,办公室设在人事处。

  任:王光远(兼)

副主任:吴    马惠钦  刘洁晶  李永壮

  员:李冰立  梁晓辉  葛智清  于国田  康秀平  宋志飞   

(二)成立评审委员会

评审委员会由各学科学术专家组成,负责高校教师系列的评审工作,负责其他辅系列的推荐工作。       

二、申报推荐原则

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,坚持实事求是、突出实绩、公开公正、量化择优、岗位控制、学科建设平衡的原则。

三、申报推荐评审程序

申报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按照以下程序进行

(一)个人申报;

(二)对申报材料及参评资格审查;

(三)校推荐评审委员会(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)进行民主评议推荐;

(四)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拟推荐人员;

(五)拟推荐人员公示;

(六)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委会评审我校高校教学系列高、中、初级职称;

(七)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;

(八)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报省、市职改办备案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731日——8 1日校园网公布职称评审文件和推荐名额。

82日——87 日有关部门审核申报人员职称材料,并进行量化计分。

88日——815 日进行推荐评议、公示、上报工作。

1010日——1231日组织高校教师评委会评审我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、公示、备案工作。

五、有关政策规定说明

1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,按省职改办《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》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,今年试行新修订的职称申报评审条件,修订前的条件继续执行,明年旧条件废止,正式执行新修订条件。

2、按照“岗位控制、学科建设平衡的原则,学校按类分配推荐数额,参评人员按类排序推荐。

3、根据省、市职改办核准我校的备案数量和学校的实际情况,经学校研究2019年我校的职称推荐数额,正高级为7个、副高级为14个、中级为30(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2)。转评申报人员可不占岗位申报。

4、初聘人员不参加此次申报,初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
5、人事代理人员的申报经学校同意后,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。

6、根据省职改办《关于授权高校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的通知》(冀职改办字[2018]32号)文件精神,我校继续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评工作,评审人员范围为我校教师,评审系列为高校教师系列,评审层级为教授及以下职称;非教学系列人员经学校推荐公示后报市职改办。

7、根据省、市职改办通知精神,我校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,高、中级职称评审淘汰率一般在10%左右。

8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,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630日。

 

 附件1:《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[2019]221号).doc

  附件2: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名额分配表.doc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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